武汉物流公司遵守条例
阅览次数:2074        发布时间:2018-4-19 17:38:48

我国快递业首部行政法规《快递暂行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《条例》第四章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,“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快件,应当对寄件人身份进行查验,并登记身份信息,寄件人拒绝提供身份信息或者提供身份信息不实的,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收寄。”

 

对于条例,武汉物流公司方面表示会严格执行该条例。圆通速递表示,全网认真研读《条例》,强化宣传和培训,严格做好《条例》的传达、贯彻和落实,营造全网自觉遵守《条例》规定的良好氛围,不断提升快递服务水平和客户满意度。

 

武汉物流公司旗下物流公司控股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武汉物流”)表示,会面向全国开展宣传推广、全面落实实名收寄工作。据介绍,目前,武汉物流已经完全实现将实名信息采集嵌入快递员收寄操作流程,从技术和收寄业务标准流程上保证实名收寄的强制性。

鄂公网安备 42011202001694号